城市围棋联赛规则-城市围棋联赛官网

围甲和围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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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围棋甲级联赛和中国围棋乙级联赛。

除了第一年只有一轮之外,以后的每届比赛都有两轮22场,每个俱乐部可以派出6名队员之中的4名参赛。队员并不限于中国棋院所属棋手,大量韩日外援现身于甲级甚至乙级联赛。

2020年8月24日,华为手机杯中国围棋甲级联赛正式开幕。 2020年12月23日,2020华为手机杯中国围棋甲级联赛在成都结束,江西金达莱队夺得冠军 。

2021华为手机杯中国围棋甲级联赛,于2021年5月6日正式开幕。

摘牌制度

2015年底就已经形成了改革的意向。在2016年四月本赛季围甲联赛长兴站的开幕式上,已经与各队进行了沟通,在重庆丰都站比赛期间又进一步提出了初步方案。

目前(2016年)围甲联赛中各队一般是5到6名队员,每轮4人上场。现在(2016年)已经确定的转会方案是每队可以保留4个人的基数,然后将其他一至两名队员挂牌。

转会采用倒摘牌的形式,也就是2016年乙级联赛的第三名第一个摘牌,以此类推2016年甲级联赛冠军第14个摘牌,通过激活相对闲置的人力资源,更有利于均衡各队的实力,进一步增强联赛的竞争性和吸引力,而且还可以让更多的年轻人有机会下棋。

围棋手的收入

这是2011年3月的一篇报道,供LZ参考:

围棋职业选手收入调查

在中国,“收入”是大家很感兴趣的敏感话题,无论哪个行业,都有一种比较心态,特别是本国不同行业收入的比较,更牵动大众的神经。现在我们换一个角度,用不同国家的相同行业来比较一下或许更为轻松也更有趣味。围棋是一个相对好比较的行业,主要原因在于职业棋手的收入最主要的部分是比赛的奖金与对局费,这些都是完全公开的。职业棋手和其他行业的从业者一样,人与人之间在收入上是有天壤之别的,不过倒是没有人质疑顶尖职业棋手的高收入是否不合理。

日本棋手“窝里横”就有高收入

作为竞技项目,棋手要取得高收入,一定要有过硬的真功夫,绝对不能靠运气,更没有所谓的“潜规则”。围棋比赛的冠军拿得越多,收入自然越高,问题是在国内比赛中,有可能拿冠军的看上去可能有30人左右,但实际上冠军往往都集中在几个一线顶尖高手中,更不用说竞争更为激烈的世界性比赛了。

围棋与其他职业化程度高的体育项目一样,都是贫富悬殊,中国的顶尖高手在中国算得上是富翁,而大多数底层棋手的收入却只相当于普通白领。2009年是中国顶尖围棋手收入最高的一年,古力在各项大赛中拿到的奖金据统计达到700万元,在当年的中日韩顶尖棋手中收入排名第一,扣除个人所得税和上交中国棋院的管理费之后,古力拿到手的奖金约为250万元。如果将古力的其他收入如围棋甲级联赛等计算在内,2009年古力的总收入有300多万元。像古力这种年入300万元的中国棋手是极为罕见的,即使是古力本人,实际年收入达到300多万元的情况也仅出现一次而已。2009年能拿到这么多钱,主要原因是古力当年一口气拿下了3个世界冠军,国内比赛的冠军也拿了不少。

由于日韩棋手的税和管理费都没有中国棋手这么高,因此若是按个人实际收入来计算,2009年古力的收入肯定不如日本棋手,收入也成不了围棋界的“世界第一”。日本棋手这些年战绩糟糕,在各项世界比赛中往往连8强都进不了,更不要说世界比赛的奖金,就算是世界比赛的对局费他们也拿得不多,但日本顶尖高手的年收入却总是超过中国甚至是拿过多个世界冠军的韩国高手,因为日本国内最大几项比赛的奖金不亚于世界性比赛,日本的顶尖高手虽然面对中韩高手时难有胜算,但他们只要能够“窝里横”,年收入就往往不会少,这也是日本棋手相对更为重视国内比赛的真正原因。

中国棋手实际收入低于日韩

世界围棋手年收入前10排名实际上就是中日韩三国顶尖棋手的收入排名。2010年世界围棋收入谁最高呢?有人根据公开的资料作了统计,日本棋院的张栩九段以844万元人民币高居榜首,他的实际收入约为650万元人民币。排名榜前3位都是日本棋手,排名第2的山下敬吾九段的税后收入约为620万元人民币,第3名井山裕太九段税后收入约为396万元人民币,中国的孔杰九段排在第4位。2010年孔杰拿了3个世界冠军,他的税前收入约为395万元人民币,扣除个人所得税和中国棋院的管理费之后,实际收入约为190万元人民币。韩国排名第一的李世石去年实际收入约308万元人民币,但他的税前收入比孔杰少10万元人民币,因此只能屈居孔杰之后排名第5。

中国棋手的实际收入要比日韩棋手低很多,因为中国棋手在世界性比赛中得到的奖金除了要交所得税外,还要交中国棋院的管理费,以前中国棋手所获国际性比赛的奖金,实际到手部分只有奖金总额的28%,近两年中国棋院对管理费标准作了修改,现在棋手大概最终能拿到奖金总额的三分之一。对中国棋手来说,如果仅算经济效益,拿国内高奖金比赛的冠军更合算。例如,拿15万美元的世界大赛冠军奖金,真正到手的钱与国内一个40万元人民币的比赛冠军奖金差不多,国内比赛的奖金可能还多一点,因为国内比赛的奖金不用交中国棋院管理费。

在世界围棋界的十大“富豪”中,日本棋院棋手占了6名,中国棋手仅占两席,他们是孔杰和古力,韩国也是两人——“大李”李昌镐与“小李”李世石,李昌镐以130万元人民币实际收入排在第10位。

韩国棋手靠国际大赛“致富”

世界职业围棋棋手收入前10名每年都不一样,但在前10中位居前列的基本上都是日本棋手,但这并不表明日本棋手的世界比赛成绩好,而是他们的国内比赛多、奖金高,日本大三冠(名人、本因坊、棋圣)的比赛冠军奖金竟比世界比赛的冠军奖金还高。再深究起来,日本的职业围棋历史最长,发展最好,最近这30年来围棋虽然在日本的人气不足,但其高尚地位却一直得以保持,再加上日本作为经济大国的实力也能支撑围棋比赛的高奖金。

中国去年的GDP总量虽然超过日本跃居世界第二,但富裕程度还是不及日本。日本赞助围棋比赛的企业比中国多,投入的资金也比中国企业多。甚至还有日本企业或团体赞助中国的比赛,但从未听说有中国企业去赞助冠名日本国内的比赛。

韩国顶尖棋手的年收入虽然不及日本棋手,但以前一直远超中国棋手,最主要的原因是,最近这十几年,韩国棋手几乎垄断了所有世界大赛的冠军,直到最近这几年中国棋手实现了突破,世界围棋的格局才大为改观。最近这几年,中国顶尖棋手拿了不少世界冠军,如古力和孔杰的收入已与韩国顶尖高手有得一比了。韩国有一些大企业赞助围棋世界性比赛,但韩国的国内比赛奖金并不高,不要说和日本的国内比赛奖金相比,甚至还不如中国国内的比赛,因此,韩国棋手如果拿不到世界冠军,他们的年收入将不如中国棋手。

中国棋手奖金“含金量”最高

虽然中国棋手的年收入远远不及日本棋手,实际到手也不如韩国棋手,但他们收入的“含金量”却要高于日韩棋手。首先是中国的物价除了房价外,其他还相对便宜;其次,中国顶尖高手的年收入与中国人的平均年收入相比已经高出许多,我们现在特别强调“幸福感”这个词,从这个角度来说,中国棋手的“幸福感”应该是最强的。

光比顶尖棋手是不够的,要全面看三国棋手的收入,最主要还是要看一般棋手的收入,这更能说明三国围棋的本质问题。

现在有一种说法,说是日韩特别是韩国棋手都很羡慕中国棋手,说中国棋手收入稳定且有保障,用中国棋院前院长陈祖德的话来说就是:“中国棋手正享受着市场经济时代和计划经济时代带来的各种好处。”以中国国家围棋队棋手为例,无论编制在国家体育总局的正式棋手,还是编制在地方队的集训队员,每人在北京中国棋院都可享受一间免费宿舍。另外,国手们每个月有国家体育总局和地方体育局发给的固定工资和伙食、训练津贴,钱不算很多,但棋手的日常生活就没有多少后顾之忧了。按中国棋院领导的说法,中国的国手以及能参加中国甲级联赛的一线高手(60多人)目前的综合条件和生活待遇可能是“世界上最好”的,而日韩棋手几乎没有享受国家给予的各种生活补贴和保障。

但中国一线棋手之外的那些底层棋手,收入就很一般,他们实力不足,也没有名气,平时比赛的机会很少,只能靠其他途径谋生,他们或许在转型后过得更好,或许还在棋坛苦苦奋斗,各人都有不同的境遇。而日韩的职业棋手都属于棋院,即使是成绩不佳的棋手,生活也能较为安定,因为他们都可以参加比赛,拿对局费和津贴,再不济还可以通过讲棋得到一些收入。

围棋规则

围棋是最自然的游戏,她很少有人为的规则,简单来说就是落子规则和提子规则,只有打劫是为了棋局结束而人为设定的,其他都是两大规则所衍生出来的,或是为了方便竞技而设定的。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围棋的棋具

1、棋盘

棋盘由纵横各十九条等距离、垂直交叉的平行线构成。形成361个交叉点,简称为“点”。

棋盘整体形状以及每个格子纵、横向相比,横向稍短,通常为每格2.4厘米:2.3厘米。

在棋盘上标有九个小圆点,称作“星”。中央的星又称“天元”,见图一。

图一

2、棋子

棋子分黑白两色,形状为扁圆形体。

棋子的数量应能保证顺利终局。正式比赛以黑、白各180子为宜。

第2条 围棋的下法

1、对局双方各执一色棋子。

2、空枰开局。

3、黑先白后,交替着一子于棋盘的点上。

4、棋子下定后,不再向其他点移动。

5、轮流下子是双方的权利,但允许任何一方放弃下子权而使用虚着。

第3条 棋子的气

一个棋子在棋盘上,与它直线紧邻的空点是这个棋子的“气”。

直线紧邻的点上如果有同色棋子存在,这些棋子就相互连接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直线紧邻的点上如果有异色棋子存在,此处的气便不存在。棋子如失去所有的气,就不能在棋盘上存在。

第4条 提子

把无气之子清理出棋盘的手段叫“提子”。提子有二种:

1、下子后,对方棋子无气,应立即提取对方无气之子。

2、下子后,双方棋子都呈无气状态,应立即提取对方无气之子。

第5条 禁着点

棋盘上的任何一点,如某方下子后,该子立即呈无气状态,同时又不能提取对方的棋子。这个点叫做“禁着点”。如图二的A点都是黑方的禁着点。

图二

第6条 禁止全局同形

着子后不得使对方重复面临曾出现过的局面。

第7条 终局

1、棋局下到双方一致确认着子完毕时,为终局。

2、对局中有一方中途认输时,为终局。

3、双方连续使用虚着,为终局。

第8条 活棋与棋

1、终局时,经双方确认,不能被提取的棋都是活棋。

2、终局时,经双方确认,能被提取的棋都是棋。

第9条 计算胜负

着子完毕的棋局,采用数子法计算胜负。将双方子清理出盘外后,对任意一方的活棋和活棋围住的点以子为单位进行计数。

双方活棋之间的空点各得一半。

棋盘总点数的一半180.5点为归本数。一方总得点数超过此数为胜,等于此数为和,小于此数为负。

采用贴子方式的围棋竞赛,另行制定胜负标准。

第二章 竞赛规定

第10条 先后手的确定

对局的先后手,由大会抽签编排或对局前猜先决定。竞赛规程对此应作明确表述。

猜先的顺序是:先由高段者握若干白子暂不示人。低段者出示一颗黑子,表示“奇数则己方执黑,反之执白”,出示两颗黑子则表示“偶数则己方执黑,反之执白”。高段者公示手握白子之数,先后手自然确定。双方段位相同时,由年长者握子。

第11条 贴子

正式比赛采用黑棋贴子制度,终局计算胜负时,黑棋贴还3又3/4子。例如黑方总共得185子则黑胜3/4子,得184子则黑负1/4子,得184.5子则为黑胜1/4子。

第12条 计时

计时是保证比赛顺利进行的重要手段之一。一切有条件的比赛均应采用计时制度。

1、计时器

提倡使用电子语音计时器。允许继续使用指针式机械钟。正式比赛时,计时钟一律置于白方右手一侧。人工读秒提倡使用秒表,允许使用其他计时器。高等级的由专职裁判员负责计时的比赛,由主办方另行规定计时器种类和放置方式。

2、时限

不同的赛事均应事先规定一局棋的每方基本时限。

3、读秒

读秒是强制性的延续比赛的办法。在采用规定基本时限外加读秒制的比赛中,应事先明确,在规定时限内保留几分钟开始读秒。此类慢棋比赛的读秒每手棋限时为60秒,不足60秒的着手不予计时。达到60秒的视为已使用保留时限之中的1分钟。

读秒工作由裁判员执行。60秒一手的读秒方式为:30秒、40秒、50秒、55秒、58秒、1分、还剩×分。用至最后一分钟时,读秒方式变为:30秒、40秒、50秒,此后随即以准确的语音逐秒报出:1、2、3、4、5、6、7、8、9、10。裁判员读出“10”而棋手同时落子或尚未落子,均应判为已使用1分钟。

采用30秒、20秒、10秒或其他读秒办法的快棋比赛,可根据上述原则,事先规定读秒实施细则。

4、包干用时制

包干用时制是规定基本时限之内必须结束比赛的计时办法,超时判负。

包干用时制的赛事均应事先规定基本时限,规定计时器材,并可制订其他实施细则,但以下几条须共同遵守。

(1)计时钟一律置于白方右手一侧。

(2)下子和按钟必须使用同一只手,不得一只手下棋,另一只手按钟。

(3)下单官仍须计时。

(4)当一方放弃盘上竞争而导致放弃着手权时,允许终止计时,双方可争之点全部归属于对方。双方地界的勘定由裁判长负责。

(5)提倡使用电子钟计时。使用机械指针式钟计时,以计时钟的红针倒下、分针、秒针均超过“12”为超时。

(6)当计时钟发生故障时,裁判长应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临时更换计时钟、解释计时钟读数、对某方超时判负等果断裁决。

(7)裁判长有权制止无理消耗对方时间的非正常行棋。

5、定时限步制

这是象棋、国际象棋延时办法的移植。用完基本时限后,限在规定时间之内着完规定的步数。例如每10分钟限着15手等。着完规定的步数而未用完规定时间,节余时间可延至下一节使用。

第13条 终局

1、除总则第7条的规定外,凡参赛一方弃权或被判负、判和的棋局,也作终局处理。

2、双方确认终局的次序是:先由轮到着手的一方以简洁的语言表明“棋局结束”,“棋已下完”,对方予以回应,终局即告成立。

第14条 对局的暂停和封棋

在规定有暂停的比赛对局中,暂停时间不计入对局时限。规定的暂停时间一到,裁判员应立即指示对局双方退场,同时暂时关闭计时器,待续弈时重开计时器。

采用封棋制度的赛事,应另行制订封棋实施细则。

第15条 棋手的职业道德和赛场纪律

1、棋手参赛,一律不得下假棋,搞君子协定等作弊行为。

2、棋手不得无故弃权和中途退出比赛。

3、比赛时,棋手不准有任何妨碍对方思考的行为。

4、比赛中和暂停时,当局者不准与其他人议论该局,不准查阅有关资料。

5、比赛中禁止参赛者与其他人谈论与本局有关或与本队有关的内容。实属必要的谈话,应经裁判长许可并在裁判员监督下进行。一般情况下不得超过2分钟。

6、对局者应注意言行文明,保持衣着整洁。

7、棋手进入赛场必须关闭手机、呼机。

8、棋手在对局中吸烟,必须符合比赛当地的法律和赛会的规定。

第16条 棋手的权利和义务

1、弘扬职业道德,遵守赛场纪律,维护赛场秩序,确保竞赛顺利进行是棋手的义务。

2、读秒时,棋手有查询剩余时间的权利。如读秒至最后一分钟而裁判未以相应方式读秒,棋手有权利要求裁判员按规定从读错之处重新读秒。

3、对于妨碍正常比赛的违规行为,棋手有提出意见和申诉的权利。但对于一局棋中对手违规行为的具体申诉,须在对局进行当时立即提出,逾期失效。

4、在双方正式确认胜败结果之前,棋手有权提出复核。对方有义务真诚配合复核。经对局双方和执行裁判正式确认的胜败结果,任何人均无权改变。

5、对局中一方离席期间,对方可以下子。当离席方回席时,对方有义务指明落子点。

6、比赛终局后,棋手有整理好棋具并按规定退场的义务。

7、参赛棋手有准时参加赛会规定的开、闭幕式和其他礼仪性、公益性、宣传性活动的义务。

第三章 裁判法则

第17条 行棋

1、已由赛会确定先后手的比赛中,如开赛后拿错黑白棋,在第10手之前(含)允许改正。超过10手棋之后,一律不予改正。此后的编排工作以原先赛会确定的为依据。

2、一方并未表示弃权,另一方连下两着,判第二着无效并警告一次。

3、棋子离手,表示着子权完成。完成着子权后,再将棋子拿起下在别处,称为悔棋。发生悔棋时,由对方于下一手着手之前向裁判提出方为有效。悔棋无效,判棋子放回原处,并警告一次。如一方的棋子不慎掉落于棋盘,经对手同意后,允许其拣起后任选着点。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由裁判长裁决。

4、在使用计时器的比赛中,须于着子之后才能按计时器。着子之前或与着子同时按计时器的,判警告一次,不改变计时器读数。

5、比赛途中如发现前面下的棋子已有移动,在双方意见一致的前提下,应将移动之子挪回原处。无法确认原处时,允许挪子于双方一致认可的点。如果双方无论如何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裁判长可根据移动之子对棋局进程的影响程度,判:

(1)移动之子挪至合理点;

(2)移动之子有效;

(3)和棋;

(4)重赛;

(5)双方均负。

采用电脑进行积分编排的比赛,由于编排时成绩一项不可空缺,不能判双方均负时,允许采取抽签办法决定轮次的编排。

如有故意移子的证据,则应判移子者为负。

6、比赛中,因非对局双方原因造成棋局散乱,经复盘,如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应按复盘次序继续比赛。如果无论如何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裁判长可根据实际情况,判:

(1)和棋;

(2)重赛;

(3)双方均负。

双方均负之后的抽签,按第三章第17条第5款的原则处理。

如对局者确属无意中散乱了棋局,允许复盘续赛。不能复盘的,则判散乱棋局一方为负。

第18条 提子

1、下子后,误提对方有气之子,判误提者警告一次,将有气之子放回原处。

2、下子后,未提或漏提对方无气之子,判未提、漏提者警告一次并提取无气之子。

3、劫争须找劫材时未找而提劫,判提劫之手无效,弃权一次并警告一次。

第19条 禁着点

棋子下在禁着点上,判着手无效,弃权一次。

第20条 禁止全局同形再现

全局同形再现是妨碍终局的唯一技术性原因,原则上必须禁止。

1、禁止单劫立即回提;

2、禁止假生类多劫循环;图三黑A位提劫为假生。

图三

3、原则上禁止三劫循环、四劫循环、长生、双提两子等全局同形再现的罕见特例。根据不同比赛,也可制定相应的补充规定,如无胜负、和棋、加赛等。图四为本款所涉及的特例。

图四

第21条 终局

1、轮到着手的一方提议终局,随之放弃着手。如果对方不同意就此终局,则应允许对方着子。放弃着手方随即恢复着手权利,对局重新开始,直至双方一致同意终局。

2、双方已经确认终局,如果盘上尚留有可争之点,其归属按双活方式处理。例如图五A点。

图五 图六

3、双方已经确认终局后,一方或双方即使又发现了有效手段,也不允许重新开始对局。例如图六黑A之类的有效手段。

4、对棋和活棋的确认,对局双方意见必须一致。如有争议,重新开始对局,由认为是的一方先下,以实战解决。

第22条 计时

1、赛场和住地分离的,比赛开始时,棋手迟到不得超过1小时(含),超过这一时限判负。未超过这一时限的,在其规定时限内加倍扣除。暂停后续弈时迟到,一律打开计时器进入自然计时状态,但不设迟到判负时限。

2、赛场和住地基本上同在一处的,比赛开始时棋手迟到不得超过15分钟,超过这一时限判负。其他规定同上款。

3、双方迟到应按以上两款分别处理,直至判双方负。关系到下一轮抽签时,按第三章第17条第5款原则处理。

4、在不设规定时限或规定时限很短的快棋比赛中棋手迟到,应实施按时缺席读秒。棋手在读秒过程中入座,允许参加比赛。如读秒过程告终,棋手即自动失去该局参赛资格。

5、读秒至最后1分钟超时而未着子,原则上应按判负裁决,但经读秒方申请,也可视为放弃着手权使用虚着,改判弃权一次,允许续弈,继续实施原先读秒方式。

6、提子是着手的组成部分,包含提子的着手,必须全部提清之后方可按钟,违者判警告一次,不改变计时器读数。读秒过程中出现提子,仍视全部提清为着手结束,应照常读秒。

7、读秒期间棋手在对方思考时间之内离席,须征得裁判员许可,每局仅限一次。其余情形的棋手离席,一律照常读秒。

8、比赛开始之后,发现计时器故障和失准,读数总和的误差超过每小时2分钟(含)的,应立即更换计时器,并参照双方已用时间按比例拨正时间。误差小于此数的,可以更换计时器但不改拨时间。单方面的时间读数改拨,须经裁判长的认可。

9、比赛暂停时,裁判员应将前半段双方用时记录在案并经对局双方确认。续弈时如发现计时器故障和失准,并且找不到前半段双方用时书面记录时,前半段用时判为双方均摊,对执行裁判员另行教育和处罚。

第23条 赛场纪律

1、在比赛中下假棋、搞君子协定等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可对有关棋局立即判负或判双方负。如现场已经宣布了比赛结果,已经按这一结果进行了下一轮抽签,甚至在经过数局之后才证实作弊行为,仍允许作出部分或全部取消单方或双方成绩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允许作出今后的停赛处罚。

2、棋手报名参赛后,无正当理由,部分或全部退出比赛除对有关棋局判负之外,允许作出今后的停赛处罚。

3、对于比赛中严重妨碍对方思考和扰乱赛场秩序的行为,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允许判警告一次或判负。

4、比赛中和暂停时,当局者与其他人议论该局或者查阅有关资料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允许判警告一次或判负。

5、比赛中违反第二章第15条第5款交谈规定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允许判警告一次或判负。

6、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竞赛规程规定的开、闭幕式和其他礼仪性、公益性、宣传性活动的棋手,除通报批评之外,根据情节和社会影响的严重程度,允许作出降一个名次发放奖金及停赛处罚。

7、在赛场中禁止正在参赛的棋手的手机、呼机发出响声,初违者判警告一次,再违者判负。凡注视手机、呼机屏面显示内容的,一律判负。已赛完的棋手及不参赛的棋手在赛场中使用手机、呼机的,由大会通报批评。

8、棋手在对局中违反赛会禁烟规定而吸烟者,判警告一次。再违者判负。

第24条 警告处罚

1、被判警告一次时,该局计算胜负时在原规定基础上,被警告方罚出一子。

2、一名棋手在一局中,被判两次警告,则判该局为负。

第四章 比赛办法

第25条 比赛的种类

1、个人比赛

2、团体比赛

有两个以上的队参加,每队人数相等,通过事先约定的比赛方法分出胜负的比赛称为团体赛。团体赛是个人比赛的延伸,比赛类型有:分台定人制、定台换人制、临场出人制、全队轮赛制、队员总分制等。

目前的全国团体赛一般采用分台定人制,各队按棋手段位结合近期公布等级分,排定台次,台次一经排定,比赛中不得更改。现行的职业联赛,采用临场出人制,即赛前由教练员排定出场名单,棋手可以替换,台次可以任意变动。

在允许有替补队员的比赛中,替补细则由赛会竞赛部门制定。

3、棋手的段位及段位赛

段位是根据体育运动技术等级的要求,结合围棋项目实际而设置的棋手技术等级制度。职业棋手设初段至九段等9个等级;业余棋手设1段至7段等7个等级。职业段位和业余段位是性质完全不同的技术等级,职业棋手的段位主要通过全国段位赛获得,段位的晋升有专门设置的制度。而业余棋手的段位,主要通过参加地方举办的省、市、县等不同等级的比赛,及省、市、县等不同等级段位等级赛获得。参加国家承认的全国性大赛,获得相应的成绩,经批准可以获得业余6段的段位。经特别认定的业余围棋锦标赛冠军,可以获得业余7段称号。

第26条 比赛办法

根据参加比赛人数的多少,赛程的长短,可采用不同的比赛办法。

1、淘汰制比赛:分单败淘汰、双败淘汰和多败淘汰三种,败局超过限度即被淘汰,被淘汰者即失去继续比赛资格。

2、循环赛制比赛:分单循环、双循环和多循环三种,是由参赛个人或队,与其他参赛者逐一比赛的赛制。

3、积分编排制比赛:以积分的相同或相近为主要原则而进行编排的比赛,为积分编排制比赛。由于它的轮次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增减,赛程介于淘汰制和循环制之间。

4、积分编排加淘汰:在积分编排比赛办法的基础上,结合多败淘汰进行的比赛叫积分编排加淘汰赛。这一方法适合使用电脑编排,必须注意参赛人数和淘汰人数的比例,并且始终要保持参赛人数为偶数的原则。

5、多局决胜制:在某些重大的比赛中,冠亚军决赛采用多局决胜制。最少为3局2胜制,最多为7局4胜制等。

6、擂台赛:用打擂台的形式进行的团体对抗赛。参赛的人数由双方事前商定并排定出场顺序。

第27条 成绩的计算

1、个人赛:记分办法:每局棋的结果,在成绩表上,胜者记2分,负者记0分,和者各记1分。

名次确定:

①采用循环赛制的比赛,计算成绩时,积分高者名次列前。如遇积分相同,则按下列原则依次比较,直至区分出名次。

A、累计个人所胜对手积分,加上所和对手积分的一半进行相互比较( 胜者小分),分数高者名次列前。

B、整个比赛,警告次数少者名次列前。

C、如不允许名次并列,可加赛或抽签区分名次。

②、在采用积分编排制的比赛中,可以采取以下两种办法区分名次:

A、比较总得分,总得分高者名次列前。总得分计算公式为:

总得分=个人积分+(- 轮次 ) 如总得分相同,则按上项B、C二条区分名次。

B、比较积分区分名次,积分高者名次列前。积分相同,比较对手积分区分名次。如对手积分相同,则按上项B、C、二条区分名次。

2、团体赛:

记分办法:

团体赛每人局分的记法和个人赛相同。每场比赛根据两队间局分的多少记场分。局分多者为胜,场分记2分;局分少者为负,场分记0分;局分相等者为平,场分各记1分。

名次的确定:

1、在循环赛制的团体赛中,各队所得场分高者名次列前;如场分相同,局分高者名次列前;如局分相同,比第一台棋手的局分,高者名次列前;以下依次相比,如全部一样,允许并列。

2、在积分编排赛制的团体赛中,团体成绩根据总得分或总积分的高低区分名次,总得分计算办法与个人积分编排制比赛相同。如相同则依循环赛顺序区分名次。

3、区分名次的加赛:如比赛不允许名次并列,可安排加赛。加赛的细则,包括局数、时限、团体人数等,由竞赛组织机构事先制定。

第28条 棋手退出比赛

棋手退出比赛,按下列办法处理:

1、比赛尚未开始,有棋手退出比赛,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应重新抽签。

2、在循环制赛中,如果棋手退出比赛,其已赛局数不足总轮次的一半,则其已赛成绩全部无效。如果已赛局数达到轮次的一半,则其已赛成绩有效,以下的比赛按弃权处理。

3、在积分编排制比赛中,棋手退出比赛,其已赛成绩有效,以后的比赛不再编排。

4、在对抗赛或团体赛中,棋手中途退出比赛,已赛成绩均有效,未赛部分均作弃权处理。

第五章 竞赛组织及其他

第29条 竞赛组织

根据比赛的需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比赛的筹备工作,处理竞赛中的问题,做好比赛善后工作。比赛的筹备工作主要是:

1、根据比赛的规模和条件,聘请相应数量的裁判员,并指定裁判长。如裁判员人数较多,也可以增设副裁判长。

2、根据报名人数,确定比赛的方法和赛程。

3、准备比赛的场地和器材。

第30条 裁判长的职责

1、草拟本次比赛的竞赛补充规定,提供组委会讨论通过执行。

2、组织裁判员学习本规则和本次竞赛规程,并进行比赛前的实习工作。

3、对裁判员明确分工,对严重失职的裁判员有撤消裁判员资格的权利。

4、主持比赛的首轮抽签,监督比赛的编排及成绩公布。

5、检查比赛场地、设备及用具。

6、及时处理裁判员上报的各种问题,处理竞赛工作出现的特殊事例。

7、比赛结束后,向大会宣布比赛优胜名次。

8、做好赛后总结,对裁判员写出评语。

9、维护赛场纪律,倡导优良赛风,做精神文明的带头人。

第31条 裁判员的职责

1、裁判员应熟悉规则、了解规程,严肃认真,公正准确执行裁判任务。

2、坚决服从大会各项规定,维护赛场纪律,对犯规或违纪行为做出公正判决。

3、认真及时完成裁判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4、及时公布成绩,对难以处理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裁判长。

5、赛前检查比赛器材,不做妨碍棋手比赛的动作,不对未完棋局议论探讨。

第32条 比赛器材

1、棋盘:标准的围棋盘略呈长方形。横线的等距离为2.3-2.4厘米,纵线的等距离2.45-2.55厘米,棋盘的外侧留有2.5厘米边线为宜。 棋盘的颜色应为鹅**,配黑色线条为宜。比赛棋盘的厚度,应在2.5-5.5厘米之间。

2、棋子:标准围棋子的直径为2.25-2.35厘米,厚度不超过1厘米为宜。比赛用棋子大小、颜色一定要统一,不得有异样的棋子出现。

3、计时钟:围棋比赛计时钟由两个钟面,两个按钮组成,能够一停一走并可以同时停止。

4、秒表:读秒使用一般的秒表。基层比赛可以用手表读秒。

5、比赛用桌:一般比赛用桌高度70厘米,宽度60厘米为宜。职业的高规格的比赛,根据条件可以使用沙发配相应的茶几,大致就坐与下棋感到舒服为宜。

第33条:本规则的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

《围棋规则》还包括《附录:各种比赛方法的编排》,因篇幅所限,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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